市医保局信息显示,北京市将生育保险参保人医保范围内产前检查的支付范围由原来的3000元扩大到10000元,进一步强化产前检查的费用保障。据北京市医保局介绍,北京市提高了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标准。对参加北京市生育保险的职工,医保范围内产前检查报销限额由原来的3000元提高到3000元以下的100%(含税),3000元以上的30%,最高由基金支付1万元。中国政府将对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参保人员三类新人群进行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报销。对于灵活员工来说o 参加北京市职工医保和享受北京市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医保范围内的产前检查费用由职工医保按照上述生育保险产前检查报销标准支付。参加北京市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在医保范围内的产前检查费用,按照门诊报销标准由居民医保支付。例如,参保人员在三级医院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按照起始金额550元、偿还比例50%、上限5000元的标准,与常规(急诊)门诊医疗费用一起报销。职工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对于男性员工参加北京市生育保险的职工及其失业配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发生在医疗保险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分娩、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按照参加北京市生育保险女职工的待遇标准由生育保险报销。政策调整后,参加北京生育保险的职工产前诊断费用报销“从零上升到优”,待遇水平也显着提高。检测费用报销 针对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北京居民医保居民的产前ebas“从头开始”补足安全短板。政策合力降低产前检测费用,加大生育保险支持力度,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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